一 人生起點――天真美好的年代(1)

一 人生起點――天真美好的年代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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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色的或灰色的童年總是夢幻般地停留在每個人的記憶里,不論是富豪的少爺還是窮人的孩子,都有過親切的回憶。有的是對無憂無慮的喜悅和留戀,有的是對度過困苦的自豪和悲傷。我卻因天真幼稚而悔恨不已。

1939年農曆十一月初六,螺城沿海的一個小鎮上,我象所有的孩子一樣,哭鬧着來到人間,象有十分的不情願。這一天世界上不知誕生了多少個生命。這些小生命後來的命運如何,不得而知,我算是還能活到現在的一個。我的祖父當時在那裏開一爿小店鋪,一家人也就生活在那裏。聽說祖父八歲喪母,十五歲失父,十六歲出來當店員,不但掙錢成了家,還拉扯大兩個弟弟。祖父對此常常感到自豪。到了四十幾歲,祖父才積攢起一筆小小的資本,來到這偏遠的海邊小鎮獨自開業。父親原在城裏一家鋅鏡店當學徒,也隨着祖父來到小鎮當他的幫手。最初的經營十分慘淡,虧本倒貼,幾乎感到無望。靠着一股堅忍的意志,祖父才勉強支撐下來。直到我出生那一年,不知是時來運轉,還是「托我的福」,祖父的生意開始好轉,而且越做越紅火,以至引起當地同行的眼紅,每每尋事挑釁。有一年正月初一,妒忌者竟用糞尿濺了祖父的店門。祖父深感異鄉難居,便決心回縣城建造房屋。

抗戰勝利那一年,一座兩層八房二廳的小洋樓落成了,其華麗在當時縣城裏是有數的。這間樓房解放后也就成了我們是屬於「資本家」的證據。我也隨着樓房的建成,成為當地「有錢人的孩子」。

的確,在家裏我是長房長孫,我的出生不光父親母親高興,祖父祖母「升一級」,高興!外祖父外祖母「升一級」,高興!里裏外外的人同時「晉陞一級」,高興!高興!我成了大家的寵兒,又長得聰明靈透十分惹人喜愛,全家人都把我當洋娃娃似地逗著。年青的母親更是陶醉了,儘力哄我,遷就我,倒象是她沾了我的光。我成了大家手裏的一件脆弱的玻璃器,小心翼翼地被保護著。瞧我小時候多有「特權」:人家送的東西,得讓我先嘗,還要佔大份;殺雞宰鴨,那雞腿鴨腱全歸我。沒有人敢惹我生氣,更不能讓我哭,那多可怕,一家人聞聲會全趕過來,肇事者必受到眾人的責罵。為了討好祖父,對我的表現總是「報好不報憂」。太平盛世中,我成了家裏的「小霸王」,不知道生活中還有不幸的時候。

五歲那一年我被送進教會辦的時化小學念書。剛開始不懂得讀書的真諦,上課專聽故事找好玩的,要不就出神地幻想着奇妙的世界。回到家從來不曾去翻動課本,放下書包就往外跑。一段時間不願上學,竟背著書包到溪邊看大人釣魚,到院子裏跟小朋友打磚頭,待到學校放學了,才回家去。自然,那一年留級了。後來又害了一場大病。一次空前流行的鼠疫,奪去了千萬個生命。我卻奇迹般地活下來,似乎連上帝也特別鍾愛我。我因此輟了學,來到海邊祖父的店裏休養。

在海邊,生活有趣得多。我常站在櫃枱邊看祖父和父親做買賣。那時店裏出售各種日用商品,從小孩出生用的,到人老死後該備的,樣樣齊全。上市時熙熙攘攘,人來人往,有恭維的,也有咒罵的;有懇求的,也有發牢騷的。父親有時忙得吃不上中午飯。到了傍晚,忽然又冷清起來,這時父親常坐在凳子上,蹺起二郎腿一邊晃着一邊口裏哼著小曲,一副得意的樣子。要不就是幾位常客到店裏找父親下象棋。我會在這個時候溜出去,找那些剛從海里撈魚蝦回來的小朋友們玩。在那些**著上身或衣不蔽體的孩子面前,我衣冠楚楚,卻顯得苯手苯腳。我覺得他們比我精明強幹懂得更多,但都對我十分友好。

最愉快的要算夏天,兩位讀中學的叔父也回到海邊度假。他們常帶我出去遊玩,有時爬越懸崖到僻靜山頭去看古剎青佛;有時坐在海邊礁石專心垂釣。我在沙灘上挖坑蓄水,待他們釣到魚兒,便放進坑裏,幾乎沒有一天閑着。有一次,幾位城裏的同學來找叔叔,他們商定去海上泛舟遊玩。那天晴空無雲,蔚藍的海面上漂著幾片孤帆。大家在沙灘上找到一條小舢船,七手八腳就往海里推,有的用木板、有的用手、用腳,居然把小舢船直往海中劃去。不料,這是只漏水待修的小船,不久發現海水正從船邊滋滋地滲進來,底艙開始積水。船上的人騷動起來,小舢船象搖籃似地擺動着,船舷幾乎觸到水面。大家高聲嚷叫,有的往外潑水,有的調轉船頭往回划。可離岸幾百米,周圍不見人影,一個個由興奮轉為恐懼。我那時是一動也不敢動,雖是害怕,卻不敢哭出來,閉上眼睛默默地禱告,祈求上帝拯救我們。小時候我很相信上帝,他幾乎是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,主宰著人世間的一切。好在那天風平浪靜,小舢船終於平安回到岸邊,顯然是叔叔他們十分用力地掙扎,同死神搏鬥的結果,並非上帝特別關照。而我的天真幼稚在困難時卻暴露無遺了。

後來舅舅逃壯丁也從城裏來到海邊。但是他呆不住,住了一段時間就想回去。母親不放心,就叫我跟舅舅一塊回縣城,給舅舅當「小偵探」。他們商議著回到城裏就讓舅舅住在我家的樓房裏。我們的樓房那時是空的,不引人注意。出發那天,舅舅化了裝,一路上擔心遇到熟人,只好避開大路撿小路,快到縣城又在野地里磨蹭到天黑,才敢進城去。我彷彿感到重任在身,自告奮勇先進去探望,獨自一人走進漆黑空蕩的樓房,然後打開後門引舅舅進來,再鎖上大門。鄰居有過問的,都以為我住到外婆家了。舅舅在樓房裏象囚犯一樣,見不得陽光,也不敢點燈,每天靠我從後門偷偷帶吃的給他。這樣過了一段時間,外面風聲稍微平靜,外祖父到保長那裏送禮說情,舅舅才敢公開露面。但後來又一次抽壯丁,舅舅還是被抓走。外祖父不得不花錢買個人頂替,才算了結。為此外祖父破了產。{待續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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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色的或灰色的童年總是夢幻般地停留在每個人的記憶里,不論是富豪的少爺還是窮人的孩子,都有過親切的回憶。有的是對無憂無慮的喜悅和留戀,有的是對度過困苦的自豪和悲傷。我卻因天真幼稚而悔恨不已。

1939年農曆十一月初六,螺城沿海的一個小鎮上,我象所有的孩子一樣,哭鬧着來到人間,象有十分的不情願。這一天世界上不知誕生了多少個生命。這些小生命後來的命運如何,不得而知,我算是還能活到現在的一個。我的祖父當時在那裏開一爿小店鋪,一家人也就生活在那裏。聽說祖父八歲喪母,十五歲失父,十六歲出來當店員,不但掙錢成了家,還拉扯大兩個弟弟。祖父對此常常感到自豪。到了四十幾歲,祖父才積攢起一筆小小的資本,來到這偏遠的海邊小鎮獨自開業。父親原在城裏一家鋅鏡店當學徒,也隨着祖父來到小鎮當他的幫手。最初的經營十分慘淡,虧本倒貼,幾乎感到無望。靠着一股堅忍的意志,祖父才勉強支撐下來。直到我出生那一年,不知是時來運轉,還是「托我的福」,祖父的生意開始好轉,而且越做越紅火,以至引起當地同行的眼紅,每每尋事挑釁。有一年正月初一,妒忌者竟用糞尿濺了祖父的店門。祖父深感異鄉難居,便決心回縣城建造房屋。

抗戰勝利那一年,一座兩層八房二廳的小洋樓落成了,其華麗在當時縣城裏是有數的。這間樓房解放后也就成了我們是屬於「資本家」的證據。我也隨着樓房的建成,成為當地「有錢人的孩子」。

的確,在家裏我是長房長孫,我的出生不光父親母親高興,祖父祖母「升一級」,高興!外祖父外祖母「升一級」,高興!里裏外外的人同時「晉陞一級」,高興!高興!我成了大家的寵兒,又長得聰明靈透十分惹人喜愛,全家人都把我當洋娃娃似地逗著。年青的母親更是陶醉了,儘力哄我,遷就我,倒象是她沾了我的光。我成了大家手裏的一件脆弱的玻璃器,小心翼翼地被保護著。瞧我小時候多有「特權」:人家送的東西,得讓我先嘗,還要佔大份;殺雞宰鴨,那雞腿鴨腱全歸我。沒有人敢惹我生氣,更不能讓我哭,那多可怕,一家人聞聲會全趕過來,肇事者必受到眾人的責罵。為了討好祖父,對我的表現總是「報好不報憂」。太平盛世中,我成了家裏的「小霸王」,不知道生活中還有不幸的時候。

五歲那一年我被送進教會辦的時化小學念書。剛開始不懂得讀書的真諦,上課專聽故事找好玩的,要不就出神地幻想着奇妙的世界。回到家從來不曾去翻動課本,放下書包就往外跑。一段時間不願上學,竟背著書包到溪邊看大人釣魚,到院子裏跟小朋友打磚頭,待到學校放學了,才回家去。自然,那一年留級了。後來又害了一場大病。一次空前流行的鼠疫,奪去了千萬個生命。我卻奇迹般地活下來,似乎連上帝也特別鍾愛我。我因此輟了學,來到海邊祖父的店裏休養。

在海邊,生活有趣得多。我常站在櫃枱邊看祖父和父親做買賣。那時店裏出售各種日用商品,從小孩出生用的,到人老死後該備的,樣樣齊全。上市時熙熙攘攘,人來人往,有恭維的,也有咒罵的;有懇求的,也有發牢騷的。父親有時忙得吃不上中午飯。到了傍晚,忽然又冷清起來,這時父親常坐在凳子上,蹺起二郎腿一邊晃着一邊口裏哼著小曲,一副得意的樣子。要不就是幾位常客到店裏找父親下象棋。我會在這個時候溜出去,找那些剛從海里撈魚蝦回來的小朋友們玩。在那些**著上身或衣不蔽體的孩子面前,我衣冠楚楚,卻顯得苯手苯腳。我覺得他們比我精明強幹懂得更多,但都對我十分友好。

最愉快的要算夏天,兩位讀中學的叔父也回到海邊度假。他們常帶我出去遊玩,有時爬越懸崖到僻靜山頭去看古剎青佛;有時坐在海邊礁石專心垂釣。我在沙灘上挖坑蓄水,待他們釣到魚兒,便放進坑裏,幾乎沒有一天閑着。有一次,幾位城裏的同學來找叔叔,他們商定去海上泛舟遊玩。那天晴空無雲,蔚藍的海面上漂著幾片孤帆。大家在沙灘上找到一條小舢船,七手八腳就往海里推,有的用木板、有的用手、用腳,居然把小舢船直往海中劃去。不料,這是只漏水待修的小船,不久發現海水正從船邊滋滋地滲進來,底艙開始積水。船上的人騷動起來,小舢船象搖籃似地擺動着,船舷幾乎觸到水面。大家高聲嚷叫,有的往外潑水,有的調轉船頭往回划。可離岸幾百米,周圍不見人影,一個個由興奮轉為恐懼。我那時是一動也不敢動,雖是害怕,卻不敢哭出來,閉上眼睛默默地禱告,祈求上帝拯救我們。小時候我很相信上帝,他幾乎是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,主宰著人世間的一切。好在那天風平浪靜,小舢船終於平安回到岸邊,顯然是叔叔他們十分用力地掙扎,同死神搏鬥的結果,並非上帝特別關照。而我的天真幼稚在困難時卻暴露無遺了。

後來舅舅逃壯丁也從城裏來到海邊。但是他呆不住,住了一段時間就想回去。母親不放心,就叫我跟舅舅一塊回縣城,給舅舅當「小偵探」。他們商議著回到城裏就讓舅舅住在我家的樓房裏。我們的樓房那時是空的,不引人注意。出發那天,舅舅化了裝,一路上擔心遇到熟人,只好避開大路撿小路,快到縣城又在野地里磨蹭到天黑,才敢進城去。我彷彿感到重任在身,自告奮勇先進去探望,獨自一人走進漆黑空蕩的樓房,然後打開後門引舅舅進來,再鎖上大門。鄰居有過問的,都以為我住到外婆家了。舅舅在樓房裏象囚犯一樣,見不得陽光,也不敢點燈,每天靠我從後門偷偷帶吃的給他。這樣過了一段時間,外面風聲稍微平靜,外祖父到保長那裏送禮說情,舅舅才敢公開露面。但後來又一次抽壯丁,舅舅還是被抓走。外祖父不得不花錢買個人頂替,才算了結。為此外祖父破了產。{待續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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