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節---3
李慶說:「找你還是上次談的那筆錢的事。」
張老闆說:「沒錯,我向他借過十萬元,辦這個磚廠,是九九年七月五號。也算是他入股合作的錢。」
「七月五號?這個日期你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?」李慶緊追不捨。
「是七月五號,沒錯。」張老闆很肯定。
「是上午還是下午?」
「是……是中午哇?我去他家借的。」張老闆有些猶豫。
李慶直接戳穿他:「你說假話,這錢是下午取出來的。」
張老闆反映很快馬上改口:「對,是下午借的,我記錯了。」
李慶盯着他「嘿嘿」地笑了,說:「不是下午,我是故意蒙你的。」
張老闆覺得失口了,張口結舌不敢胡說了。
李慶又問:「你借的錢有借條嗎?」
「沒有,我們弟兄講信譽,用不着寫借條。」
李慶又盯着他問:「你想好,這十萬元真的是你借了?」
「真的是我借了。」
「你敢負責?」李慶盯着他追問。
「我敢負責。」張老闆鐵嘴鋼牙。
「你不後悔?」
張老闆梗著脖子說:「決不後悔。」
李慶說:「那好,我現在通知你,方貴生借給你的十萬元是以權貪污平壇鎮的公款,你必須退出來。」
一聽要他退錢,張老闆一下從椅子上跳了起來:「什麼?讓我退錢?憑什麼?」
李慶反而平靜地說:「這十萬元是貪污款,是非法所得,給了你,你就要退出來。」
張老闆傻了眼,在地上轉了好幾個圈,轉轉眼珠子說:「十萬元吶!我沒有。我用這堆磚頂賬行不行?」
李慶冷笑了一聲:「張老闆真會開玩笑,方貴生貪污的是十萬元,你能還給我一堆磚?」
張老闆又愣了一會兒問:「方貴生貪了這些錢是不是犯了法?」
「那當然,肯定是犯了國法。」
張老闆拍拍光腦門自語地說:「這***,這不是害我嗎?我跟着摻和什麼?」他忽然轉身對李慶說:「我實話對你說吧,我根本沒有借方貴生十萬元錢,這個賬我不能管。」